转发关于2023年申报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3-06-13

火炬开发区及各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各类机构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提升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就 2023 年申报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且未曾获我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成立的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

     (二)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正式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企业先进技术标准。同一单位申报的系列标准或多项相近标准,视情况合并为一类标准予以资助。

     (三)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市产业标准体系或标准化规划项目。

     (四)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标准项目类)、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标准项目类)、ISO 和 IEC 各种奖项。

     (五)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获评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

      (六)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承担国家、省或市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的。

      (七)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承办国际、国家或省标准化组织的论坛、年会或重要学术研讨会等重大标准化活动。

      (八)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开展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重要标准的宣贯和标准化基础知识普及等公共服务活动。

      (九)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通过考核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十)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建立或维护中山市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并取得相应成效。本次暂停团体标准资助项目,延期一年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17:00。

      (二)申报途径。申报单位应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进行申报,线上审核通过后,提供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无须装订成册)。同时申报多个不同项目的,应逐项填报。

       书面申报材料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 48 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07 室。联系人及电话:欧小姐,程先生,0760-88321625。

        附件:1.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

                  2.绩效评价表

                  3.承诺书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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