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珠中江进出口商品展销会的通知

2020-12-02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政府商务厅《广东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政策措施》的相关要求,持续做好消费促进工作,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等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实现稳外贸与促消费工作的相互推动,第十二届珠中江进出口商品展销会拟于2021年1月20日-24日在广东珠西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现组织会员企业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月20日-24日,共5天;

      (二)地点:广东珠西国际会展中心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进出口商会、广东省跨境商品贸易协会、珠海市进出口商会、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江门市进出口商会、中国国际商会阳江商会;

       承办单位:广东跨采展览有限公司

       三、展馆划分

展馆

参展企业

参展产品范围

展销方式

一号馆

珠海、中山、阳江及国内其他城市的企业

质量安全、有竞争优势、可直接销售的终端消费品,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用品、箱包服饰鞋类、食品酒类、玩具礼品、特色文化旅游商品、文创及工艺品、母婴及健康产品、健康医疗及养老产品、美妆及护理产品等9大类。药品类、保健品类、刀具、玛卡、琥珀、蜜蜡、缅甸玉石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不列入此次参展范围内。参展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展会内摆放和销售上述不列入本次展会的商品,一经发现,即时取消该参展商参展资格并清理出场。

展会免费向公众开放,参展企业兼顾零售及订单洽谈,以零售业务为主,不得只展示产品不设零售。参展商属生产企业的,应以销售有自主品牌的自产产品为主;属零售商的,应销售有生产企业代理授权书或正规渠道购进(组委会有权随时查阅相关进货票据)的商品。所有商品须有独立包装并注明生产日期。请参展商保证足够的产品供现场销售,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假冒伪劣商品,无任何欺诈等不法行为,并在售货时提供销售小票和收据,同时承诺包退换货物。

二号馆

江门特色产业企业

三号馆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港澳台地区企业

四、展位费用

展位类型

价格

标准展位(3*3㎡)

5800元/个(加开口展位增收10%/角位)

光地

580元/㎡(最少申请36㎡光地,最多不超过90㎡)

标准展位:配备1个咨询桌,2张折叠椅,1个插座,两盏射灯。

光地:不含搭建、施工费用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于12月25日16:00前填好《参展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回复至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小姐/何小姐,电话:22519228/22519226,邮箱:zsjdxh@163.com。

附件:1.   第十二届珠中江进出口商品展销会参展企业报名表

2. 参展协议书

3. 展会简介

                               中山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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